词义说明
voidable 的本义是“可使其无效的”,源自法律语境。它描述一种行为或协议在成立时有效,但因其存在瑕疵(如欺诈、胁迫、错误或当事人无行为能力),受害方或特定当事人有权选择将其作废。与“void”不同,voidable 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可撤销的”,在撤销前仍然有效。引申到一般英语中,可指任何“可取消的”或“可避免的”事物,如一笔交易、一次选举或一个决定,强调其有效性取决于某方是否有意为之。
英 /ˈvɔɪdəbəl/美 /ˈvɔɪdəbəl/
adj. 形容词
可作废的;可撤销的;可宣告无效的
voidable 的本义是“可使其无效的”,源自法律语境。它描述一种行为或协议在成立时有效,但因其存在瑕疵(如欺诈、胁迫、错误或当事人无行为能力),受害方或特定当事人有权选择将其作废。与“void”不同,voidable 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可撤销的”,在撤销前仍然有效。引申到一般英语中,可指任何“可取消的”或“可避免的”事物,如一笔交易、一次选举或一个决定,强调其有效性取决于某方是否有意为之。
voidable 由词根“void”加后缀“-able”构成。“void”源自拉丁语“vocare”(呼叫)的过去分词“vacuus”(空的),经古法语“voide”进入中古英语,意为“空的、缺乏的”。在法律上引申为“无效的”。“-able”表示“可…的”,因此 voidable 即“可使之无效的”。记忆时可联想:一个“void”(空)的约定,但只有当你“able”(能够)去宣告它时,它才真正落空。
voidable 主要出现在法律文本、合同、法庭判决等正式书面语中,用于描述合同、婚姻、选举等法律行为的可撤销性。在商务邮件或法律咨询中,律师会用它提醒客户注意潜在的法律风险。在日常口语中极少使用,除非讨论法律话题,且语气正式、专业。在新闻报道中,可能用于报道法院判决或立法动态。文学作品偶尔使用,以增强庄重感或法律氛围。
voidable 为形容词,通常置于名词前作定语,或与系动词连用作表语,如“a voidable contract”和“The contract is voidable”。常见句型包括“be voidable for + 原因”,如“voidable for fraud”。易错点:不要与“void”混淆,后者表示“无效的”且通常指法律上当然无效;也不要与“voidable”误用为动词形式,其动词为“void”,但“voidable”本身无动词用法。
voidable 与“void”区别在于有效性:void 表示自始无效,如法律禁止事项;voidable 表示存在瑕疵但需一方主张才无效,如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与“invalid”相比,invalid 更泛指不符合法律要求而无效,可能自始无效或事后无效,范围更广。与“rescindable”相近,但 rescindable 更强调通过解除行为使合同失效,而 voidable 强调可撤销的性质。在合同语境中,若一方有权选择,用 voidable;若法律直接规定无效,用 void。
voidable 属于正式法律术语,语域较高,适用于书面法律文件、学术论文或正式商务沟通,不宜用于日常闲聊。无褒贬色彩,但常暗示一方可能受损,因此略带警示意味。常见误用包括:将 voidable 当作“无效的”直接使用,而忽略其“可撤销”的主动含义;或在非法律语境中过度使用,显得生硬。正确使用时,应明确其“在撤销前有效”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