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义说明
该短语的核心含义是“对(某人或某群体)实施暴力”,即主动将暴力行为施加于特定对象。其中 commit 本义为“犯(罪、错)”,强调行为的主动性与责任归属;violence 指“暴力行为”;towards 引出暴力的承受者。因此,该短语的本义是“把暴力行为施加到……身上”。其引申义项主要围绕暴力的类型和对象扩展:可指身体暴力(如殴打、伤害)、性暴力、精神暴力(如威胁、恐吓)以及制度性暴力(如国家机器对民众的压制)。各义项之间的引申关系是从具体的身体伤害逐渐扩展到抽象的权利侵害和心理压迫,但核心结构始终是“施暴者—暴力行为—承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