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义说明
Barbie 的本义是商标名,指美国美泰公司于1959年推出的时尚玩偶,全称 Barbie doll。其名称源自创始人女儿芭芭拉(Barbara)的昵称。由本义引申,Barbie 可泛指任何类似的金发、身材姣好的时尚玩偶。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口语中,barbie 是 barbecue 的缩略形式,指烧烤活动或烤架,这是完全不同的义项,源自 barbie 作为 barbecue 的俚语缩略。此外,在俚语中,Barbie 可指代服用巴比妥类药物(barbiturates)的人或该药物本身,但此用法现已罕见。在当代文化中,Barbie 也常被用来指代一种理想化的、有时不切实际的女性形象,或代表某种流行文化现象。